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正《2009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有关内容的通知

农办机[200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

    现对2009年1月13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2009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农办机[2009]1号)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和调整,请各地执行。具体更正调整内容如下:

    一、手扶拖拉机

    广西贵港动力有限公司生产的JL81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0.16万元改为0.13万元;

    山东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H101-2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0.16万元改为0.13万元;

    沂水县飞龙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YH101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0.16万元改为0.12万元;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SF101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0.12万元改为0.16万元。

    二、25-40马力轮式拖拉机

    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东风-32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2万元改为1.1万元;

    山东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H35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3万元改为1.2万元;

    荣成市海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HS35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3万元改为1.2万元;

    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SNH35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3万元改为1.2万元;

    马恒达(中国)拖拉机有限公司生产的MFS35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3万元改为1.2万元;

    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CL35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3万元改为1.2万元。

    三、40-80马力轮式拖拉机

    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TA55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6万元改为1.8万元;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MG60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2.0万元改为1.9万元。

    四、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

    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TS80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3万元改为3.0万元;

    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HN80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3万元改为3.0万元;

    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TA82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8万元改为3.2万元;

    山东常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SH82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8万元改为3.2万元;

    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TS90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5万元改为3.1万元;

    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HN90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5万元改为3.1万元;

    约翰·迪尔天拖有限公司生产的JOHN DEERE90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3.5万元改为4.0万元;

    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TS90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4.6万元改为4.0万元;

    上海纽荷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HN-904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4.6万元改为4.0万元;

    洛阳世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SJH904型,标准配置及技术参数中的轮胎型号:“前轮6.5-20,后轮14.9-30”改为“前轮11.2-24,后轮16.9-34”。

    五、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A18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6万元改为1.7万元;

    浙江柳林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60B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6万元改为1.7万元;

    现代农装株洲联合收割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5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6万元改为1.7万元;

    江西国力联合收割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LZ-2.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7万元改为1.8万元;

    湖南中天龙舟农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LZ-2.0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7万元改为1.8万元;

    现代农装株洲联合收割机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8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7万元改为1.8万元;

    益阳福祥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8型,中央最高补贴额由1.7万元改为1.8万元;

    浙江柳林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4LZ-160B型,标准配置及技术参数中的割台割幅:由2.0m改为1.8m。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文章分类:新闻-行业新闻 发表时间:2009-03-07 22:15:28 浏览次数:2134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