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除技术标准缺失

 

    美国ATSC自今年3月开始收取数字电视专利费的这一技术壁垒,一度在业界造成“中国将集体在美国退市”的恐慌。然而记者在正在进行的第102届广交会上采访了解到,中国彩电企业不仅没有从美国退市,反而接到了更多的美国订单,更有企业正“迎难而上”积极开拓美国市场。(10月24日《经济参考报》)

  彩电曾经是我国制造业中最值得自豪的产业——全球产量最大、全球市场份额最多、全球竞争力最强,但时至今天,核心技术缺失,产业链受制于人,平板电视发展受到掣肘,这是国内彩电业的“死点”,而3月起美国开始实施的强制数字电视标准正点中要害,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出口美国的电视品牌之一的创维数字彩电将至少增加成本10美元/台左右。由此高额的专利费成为横在中国彩电出口面前一道跨不过去门槛。

  正如前几年我国DVD行业所遇到的情况一样,数字电视,这个美国已经不屑于再劳神费力的产业,成为我国最具全球竞争力的行业之一。然而,我国彩电企业却不幸触了美国人编织的网——美国对进入本国市场的数字彩电实施ATSC标准。实际上,美国制定的所谓新标准,背后捆绑的就是美国企业的核心技术,要向美国出售电视机,就必须符合美国新制定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购买美国企业的核心专利,生产者是你,但是赚钱的是我,标准背后都是利益之争。

  回顾这几年我国彩电工业利润率低的根本原因是,国外公司通过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把大部分的利润拿走了,留给我们的只有那一点在装配中完成的增值利润。正是在这样的产品利润分配链中,我国彩电产业被外国公司“边缘化”了。彩电产业是一个高技术工业,但目前彩电企业所做的工作,很大的部分并不是高技术。实际就是服从于别人的利益格局,把自己沦落为产业体系中低端的打工者。

  由于我国彩电企业最早都是以生产为主,研发上常常被动接受国外家电联盟制定的技术标准。而且,因技术水平的差距和专业法律知识的缺乏,面对国外企业的侵权指控,无法对其专利进行有效分析。仅以数字电视专利为例,据统计,在我国数字电视专利申请中,68.7%被14家外国公司占据,其中松下电器公司和三星电子公司的申请量超过了我国企业的总申请量,而且其申请涉及了数字电视的每个技术领域。

  这说明,在以知识经济和信息网络发展为主题的今天,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核心技术成为国与国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对我国企业来说,必须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因为加入WTO和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也是形势的必然。否则,我国家电等产业也无法在国际竞争中立足,而只能继续像现在一样,大部分企业所做的只是产品组装加工。

  事实上,我国彩电企业正在这种压力下吸取经验和教训,逐渐成熟起来。他们一方面加大自主研发的投入,另一方面纷纷在海外建厂以规避各类贸易壁垒。海尔、康佳等较早就开始在海外建制造基地,目前已经在海外拥有10多个制造基地。目前,我国彩电企业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专利、标准缺失的“死点”所在,并且展开了相关的补救措施,以长虹为代表的彩电企业开始进军PDP屏项目就是一个例证。

  当然,依靠一个或几个彩电企业的努力可以形成一定的竞争力,但是很难形成可持续的、长期的核心竞争优势,一个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依靠配套产业链竞争力的协调发展,例如玻璃产业就是制约手机产业、彩电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半导体产业也是构建科技型产业的核心。所以,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重大产业技术的体制创新和国家产业技术标准的全面创新,而只让一个企业单体或者一个行业去对抗西方国家设置的技术和贸易壁垒,这样的产业政策是没有出路的。

  值得注意的是,早前欧盟对我国以及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彩电的反倾销措施,已于2007年8月29日终止。我国彩电企业正在走出专利费和反倾销的阴影。其实,国外的专利和标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能够持续生产下一个专利和标准的能力。我国彩电业的竞争弱势是因为昨天没有掌握主导今天的核心技术,同样,谁在今天掌握了主导明天的核心技术,谁就是明天最大的赢家。摆在我国彩电业面前的任务是,不仅要冲破国外的技术和贸易壁垒,而且还要将自主的核心技术网织在明天。

文章分类:新闻-国际标准化 发表时间:2007-11-14 10:19:52 浏览次数:2675 文章来源:光明观察